台智光案 陳重文羈押禁見3月 李嘉豪1000萬交保


台智光案 陳重文羈押禁見3月 李嘉豪1000萬交保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涉及台智光弊案的台北市議員陳重文,經檢方起訴後,台北地院今(19)日下午開接押庭,陳重文以蜂窩性組織炎、心律不整等健康問題聲請交保,不過,法官審理後仍裁定陳重文羈押禁見3個月;「案外案」的台通公司內線交易案被起訴的台通公司董事長李慶煌之子李嘉豪承認部分犯罪事實,法官裁定1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應於7月26日以前繳回犯罪所得,並不得與其他證人接觸、聯繫。


陳重文被起訴貪污圖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增資不實、業務侵占、商業會計法等罪嫌,不過,陳就貪污部分喊冤。


陳重文辯稱,台智光就台北市光纖BOT案本來就有優先承包的特殊性,由他持股的立錡雲端公司去得標並沒有利益衝突的問題。至於立錡雲端公司的資本問題,陳重文說,康立錡擔任過監視器廠商的小主管,但是資金有困難,才由他實際出資,因康的專長,所以在台智光取得標案時,才拿品牌去授權。


陳重文說,立錡雲端公司的大小章是由他保管,康立錡負責業務,康自己的維礦公司至今都沒有被立錡雲端授權與社會局履約,檢方起訴立錡雲端轉包留取一定利潤,賺取差價321萬8480元不是事實。


陳重文表示,自己可以提出200萬元保證金,也接受電子監控,他在羈押中罹患蜂窩性組織炎,從腳掌到鼠蹊部都有,也有心律不整、心室肥大的健康問題,且他們陳家幾代都居住在北投,他上有80多歲的父母、下有念大學的兒子,希望能交保後照顧家人,再好好面對訴訟。


不過,檢察官則反對交保,指稱陳重文在偵查中交保後曾勾串證人,近來有政治人物涉貪,法院見解均是因有實質影響力而羈押被告,陳目前仍有議員身分,如交保在外,會假借職權再對公務員施壓,讓案情朝有利陳的發向發展,建議繼續羈押禁見陳。


法官審酌後,裁定陳重文羈押禁見3個月。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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