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法憲法法庭裁准暫時處分 總統府盼早日釐清爭議

國會改革法憲法法庭裁准暫時處分 總統府盼早日釐清爭議

立法院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藐視國會罪,民進黨兵分四路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今天(19日)針對國會改革針對六大部分都裁准。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府尊重憲法法庭對於暫時處分之裁定,對於有違憲疑慮的法律條文,期盼早日釐清爭議,守護國人權益及民主自由之憲政制度;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則說,行政院長卓榮泰對憲法法庭此次做出暫時處分裁定,勇於捍衛憲政秩序 、保障人民權利的作法表示敬佩。

憲法法庭今天宣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4、第25條、第29條之1第3項、第30條第3項、第30條之1第1項、第2項、第45條、第46條之2第3項、第47條、第48條第2項、第59條之1第1項關於調查委員會與調查專案小組部分、第59條之3第2項、第59條之5第2項、第4項、第5項、第6項及刑法第141條之1規定,自此裁定公告之日起,暫時停止適用。

上述憲法法庭裁准部分包括,「總統國情報告及答詢」、「反質詢」、「藐視國會罪」、「國會調查權中有關法人或私人裁罰」、「考試委員、通傳會委員等人事同意權」、「國會聽證權」等,因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又對責任政治等重大公益有難以回復之虞,即日起暫停適用。

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府尊重憲法法庭對於暫時處分之裁定。對於有違憲疑慮的法律條文,期盼早日釐清爭議,守護國人權益及民主自由之憲政制度。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指出,立法院在今年5月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修正條文,引發社會各界批評,尤其法律學者也連署表達違憲疑慮。由於新法相關規定嚴重破壞我國五權分立體制,且侵害人民基本權利,行政院因此向憲法法庭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以及相關的暫時處分。

陳世凱說明,過去的司法院大法官機制與現在的憲法法庭,作成暫時處分裁定的案例非常少。本次暫時處分裁定的作成,證實《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的修法,讓《憲法》所保障之權利與公益,遭受到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並且具有作成暫時處分的急迫必要性;因此,憲法法庭作成暫時處分的裁定,也為我國憲政秩序之維護再爭取了一些時間。

陳世凱強調,行政院從來沒有迴避監督,各界當然也都支持國會改革;但國會改革一定要符合憲法規定,一定要符合憲政體制,並且不能侵害人民權利。卓榮泰感謝許多民眾、學者專家為此次因應立法院修法所付出的努力;接下來的本案訴訟階段,行政院會繼續堅持捍衛憲政秩序、保障人民權利的主張,爭取憲法法庭的認同。(責任編輯:蔡玉英、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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