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揆提四原則 積極維護金融市場安全穩定 建立健康有序的不動產市場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5)日於行政院會中針對金融穩定及房貸議題表示,維護金融市場的安全與穩定是政府第一要務,且政府有責任消弭民眾的不安與疑慮,讓一般正常進行中的貸款不受影響,因此他特別提出四項原則與順序,並請行庫自主調整貸款結構、審慎核定及嚴格管理新青安貸款,以建立健康有序的不動產市場,讓社會更安定。今日會中,卓院長特別提出四項原則與順序,第一、要維護金融體質的安全;第二、民眾自住首購及已承諾的貸款要優先;第三、行庫必須自主調整貸款結構;第四、新青安貸款需要審慎核定及嚴格管理。卓院長說,行政院依循上述四項原則逐步落實,而維護金融市場的安全與穩定是第一要務,感謝中央銀行在第一時間提醒行庫與社會大眾,這絕對是正確且必要的工作;其次,政府有責任消除民眾心理上的不安,因此行政院第一時間即表示,民眾一般正常進行中的貸款,不應受到影響,不要讓民眾有貸款不易情形。卓院長也感謝財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與各行庫在這段時間內提出許多因應措施。卓院長進一步表示,針對上述第三點,行庫必須自行檢驗,並自主管理調控貸款結構,尤其針對巨額貸款戶,或是集中在土建融(購地、建築興建工程貸款)方面的貸戶,行庫必須要自主調控,才有助於建立健康有序的不動產市場,讓社會安定,請相關部會首長針對相關業務持續溝通協調。第四,針對新青安貸款部分,卓院長指出,必須在貸前審慎審查貸款資格,向貸款人清楚說明其是否符合日後逐月或寬限期到期之後的清償能力;同時,貸後更要嚴格管理,僅限於自住使用,不能有轉租或其他違背新青安政策的行為,請財政部妥為宣導相關規定。此外,如繼續發生建商利用內部作帳或人頭戶等方式誤用、濫用新青安政策,請內政部務必透過公會瞭解,並審慎研議法制措施。卓院長強調,政府政策首重維護金融體質的安全,並要弭平民眾貸款不易的心理不安,且根據《銀行法》第72-2條「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之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之和之百分之三十」規定,所揭示的30%安全警戒值依舊不變,希望各部會通力合作,讓民眾瞭解政府施政兼顧衡平性與優先順序,並在最短時間內消除民眾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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