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您1分鐘看懂地價稅稅單2重點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113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稅單已於10月24日寄出(含以電子方式傳送至信箱者),繳納期限至113年11月30日(因適逢例假日,順延至12月2日),請民眾記得於期限內繳納稅款。
該處進一步說明,因地價稅的課徵是採總歸戶制,所以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內所有土地會合併成1張稅單,如所有土地分別坐落於兩個縣(市)以上,將分別收到各縣市之稅捐稽徵機關寄發的稅單,民眾收到稅單後,2大重點一定要仔細看:
該處貼心提醒,民眾對於稅單內容有任何疑義,可以利用稅單上所載之查詢電話,直接向承辦人員洽詢,或是撥打稅捐處免費服務電話0800-72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記者:高雄市政府
- 更多政府消息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