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守護家園 環檢警合力查獲非法回填營建混合物 最高1千5百萬以下罰金

【民眾網黃楸玲/台北報導】



8月16日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會同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及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兵分六路執行臺南市安南區、七股區及善化區等多筆土地稽查搜索及開挖,查獲許姓、高姓、施姓等犯嫌營運非法土資場,主導仲介土方供應來源,將未妥善處理之營建混合物回填、堆置於魚塭及光電場基地等不合法場域,除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告發處分外,犯嫌及涉案集團等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涉犯同法第46條刑責部分,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專案小組將涉案嫌疑人23人帶回偵訊後,施姓等犯嫌3人羈押,1名通緝犯送監,其餘19人以3萬至20萬不等交保,現場並查扣非法回填掩埋作業用挖土機2臺及清運車輛6輛。



司法機關於偵辦另起案件時,監控蒐證過程中意外發現有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的行為,報請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組成環檢警專案小組偵辦,並經調閱衛星影像比對及現場跟監蒐證,研判涉有非法回填、堆置廢棄物情事。



共同守護家園 環檢警合力查獲非法回填營建混合物 最高1千5百萬以下罰金

環檢警聯手共同執行搜索行動(圖:環境部環管署)


專案小組8月16日由劉修言主任檢察官及林昆璋檢察官帶隊分頭執行搜索,指揮開挖6處現場,發現許姓、高姓犯嫌於安南區魚塭土地經營非法土資場,將營建工地產出的營建混合物,直接載至魚塭土地回填、堆置,未依規定妥善處理;施姓犯嫌也利用相同手法承攬魚塭窪地回填土方作業,將營建混合物直接載至七股區、善化區等地之魚塭、光電場回填、堆置,相關行為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即提供土地堆置、回填廢棄物及從事廢棄物清理業務,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及第4款刑責規定,依法得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亦可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表示,環檢警體系已建立完善全國結盟機制,隨時分享可疑廢棄物流向資訊,並在最短時間內組成專案小組,共同合作打擊環保犯罪。該署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挑戰環檢警聯合查緝環保犯罪的決心,一經查獲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等行為,除將面臨有期徒刑及併科罰金之外,還將被環保機關追繳不法所得,並依法要求犯嫌負起環境復原責任,將得不償失。



共同守護家園 環檢警合力查獲非法回填營建混合物 最高1千5百萬以下罰金

七股區案址現場開挖(圖:環境部環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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