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曳引車逆向違停 警方強力執法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基隆報導】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七堵派出所於113年9月11日上午,接獲民眾報案稱基隆市七堵區大華一路61巷口有逆向施工車輛,請求協助。
第三分局第五組周嘉哲組長、警員楊淞亦及轄區七堵所警員鄧宗瑋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經了解係張姓負責人及林姓駕駛在該址施做工程,將載運廢棄物之曳引車違規逆向停放該處,且於施作前未依規定向該管機關申請使用道路許可,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6款、第82條1項3款現場製單開罰,並要求業者立即改善。
第三分局呼籲,為維護道路使用者權利,請共同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如有施作工程需佔用道路,請於施作前向該管機關依規申請許可。
- 記者:民眾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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