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衛生局公布113年穀豆類產品抽驗結果

為維護民眾食用穀物及乾豆類產品之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3年6月份至零售業者、超市、賣場等處抽驗穀豆類產品檢驗殘留農藥及磷化氫,共計抽驗30件穀豆類產品,檢驗結果3件產品不符規定,不合格率為10% (詳如附件抽驗名冊)。

此次共計抽驗30件穀豆類產品,包括21件輸入及9件國產穀豆類產品,檢驗項目包括殘留農藥及磷化氫等項目,檢驗結果1件印尼產地之「精選毛綠豆-紅線」檢出殘留賽速安(Thiamethoxam)、磷化氫(Phosphine),1件印尼產地之「大毛綠(毛綠豆)」檢出殘留農藥殺蟲劑賽果培(Thiacloprid),1件印尼產地之「綠豆」檢出殘留農藥殺蟲劑賽速安(Thiamethoxam)及芬普尼(Fipronil)及其代謝物(Fipronil-sulfone),不符衛生福利部公告之「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

針對上述不符規定之產品,臺北市衛生局皆已通知轄內業者立即下架,經追溯案內3件產品來源廠商皆為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權責處辦,如違反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者,屬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處分負責廠商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52條第1項規定命業者將違規產品下架銷毀。

依農業部公告,上述檢出之殘留農藥殺蟲劑賽速安、賽果培、芬普尼為合法登記並領有許可證之農藥,核准使用於限定類別農作物,惟其殘留農藥含量應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另臺北市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磷化氫是一種無色、有毒氣體,它由磷元素和氫元素組成,具有強烈的臭魚味,主要作為薰蒸式農藥。雖我國農業部準用磷化氫於乾燥穀類,但因為有劇毒性,一次攝入量太多會有生命危險,業者務必落實自主管理,確認原料及產品均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使用食材進行加工調理前應確認食材有無殘留農藥、動物用藥或其他汙染物,落實供應商管理及把關進貨食材安全衛生,確保食品衛生品質安全,以維護大眾之健康權益。

臺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於食用或烹調穀豆類前,先以流動清水沖洗,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來減少及降低農藥的殘留,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 02-27208889)轉707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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