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並還原民眾「遭員警攔查爭議案」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第一中隊員警於本(11)月3日深夜23時,在臺北市萬華區萬大路與富民路口執行酒測路檢勤務時,攔查一名男子駕車形跡可疑,車內散發不明氣味。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警察因交通工具駕駛人或乘客有異常舉動而合理懷疑其將有危害行為時,得強制其離車;有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者,並得檢查交通工具。
執勤員警請該名駕駛人停車熄火並下車接受盤查,該名男子表示願意接受查證身分及酒精檢測,惟不願意下車接受盤查。大隊員警理直氣和向該名男子說明,基於安全理由請該男配合警方執法,最後該名男子也能體諒執勤員警辛勞,下車接受盤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呼籲,警方執行酒測路檢攔查是為維護治安、打擊犯罪,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請民眾配合警察執法,共同營造安心、安全的居住環境。
- 記者: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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