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新法自112年3月22日起實施,全面禁止使用電子煙及未經中央審查通過之加熱菸(截至目前未有審查通過)。違規使用者,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英文宣導短片中文宣導短片
2024-12-19 09:10:00 新聞來源 : 台北市政府 回應 協助本府衛生局宣導「我拒菸我驕傲」30秒中、英文版宣導短片 菸害防制新法自112年3月22日起實施,全面禁止使用電子煙及未經中央審查通過之加熱菸(截至目前未有審查通過)。違規使用者,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英文宣導短片中文宣導短片 新聞關鍵字: 英文、衛生局、新法 記者:台北市政府 更多政府消息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