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橋學生交通車事故處置出爐 國中部114年減招1班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康橋學生交通車事故處置出爐 國中部114年減招1班

康橋高中今(113)年連續發生2起學生交通車事故,新北市教育局針對學校交通車管理不善部分,依私立學校法第55條規定召開私立學校諮詢會,今(20)日核定該校國中部114學年度減招1班。教育局表示,持續強化全市校園交通車管理機制,包含完備申報管理機制、透過多元管道宣導法規、駕駛人專業知能及應變危機處理、對學生交通車加強聯合稽查,以預防事故發生。

教育局說,康橋高中今(113)年3月11日及5月21日連續發生2起學生交通車事故,分別造成約20名及3名學生輕傷,已嚴重影響學生交通安全甚鉅。教育局立即派員到校稽查,並要求學校提出檢討改善報告,包含事故發生經過、後續改善說明及對策,同時應提出具體積極預防管理措施、全面檢視車輛安全性、加強監督業者營運及對駕駛強化管理等作為。


康橋學生交通車事故處置出爐 國中部114年減招1班

教育局指出,首次稽查結果為事故車輛檢驗合格,車齡及駕駛人年齡均符合規定;惟學校未依規定將交通車租賃契約報教育局備查,教育局已發文糾正限期改善,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開罰6,000元。學校於5月29日提出改善報告,改善措施包含強化行車速限管理、胎紋檢查、訂定安全駕駛規範及自主稽核等作為,如有違反者則依契約罰款或解約。教育局現依私立學校法第55條規定核定處分該校國中部114學年度減少1班招生學生數。

教育局強調,如有查獲未核備學生交通車或未配置隨車人員等情事,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處負責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後續持續督導及追蹤改善情形。車輛如有超速、超載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情事,將由公路主管機關及警察機關依該法令裁處等措施,以確保學生搭乘學生交通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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