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違停取締拉高警民仇恨值 議員林燕祝要求黃偉哲盡速公告開放辦法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台南市騎樓違停遭警方取締問題,引發警民嚴重對立,市議員林燕祝今(5)日總質詢時怒批市府無能,並陪同多名里長及近50位里民向黃偉哲市長陳情,要求參照高雄、台中、桃園,騎樓停車採取公告的原則,且保留1.5米通道盡速公告。黃偉哲當場允諾,會在本次定期會結束前盡速公告辦法,11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林燕祝說,騎樓違停取締民怨沸騰,她在今年7月10日收到里長與里民的陳情,就盡速安排7月12日與警察局、工務局等相關單位現場會勘,當時的權責認定有爭議遲遲無法解決,她隨即在8月28日請市府方秘書長再次邀請市府相關單位召開會議,並透過立委邀集交通部長官出席,交通部當下說明地方騎樓停車可以因地制宜,可參照高雄、台中、桃園,騎樓停車採取「原則開放、例外禁止」的原則,並留1.5米通道。
林燕祝指出,今年9月底工務局發文給市府各局處,告知從114年1月1日起,這些建築相關執照資料將不另外發文提供,或許對於部分局處而言便利性高,但唯獨警察局如碰到有爭議的道路開單前,要自行查詢確認騎樓、人行道等土地屬性,警察局如何「球員兼裁判」?她要求工務局與警察局協調處理,避免日後警方開單執法引起過多的爭議。
林燕祝提到,因騎樓不能停放車輛,就有里民向她反應,他們欲承租中華里的公有立體停車場但都沒有空位,臺南市交通局與民政局各區公所委外的公有停車場各計有59場與8場,經她查詢契約得知,交通局所委外的公有停車場,秉持50%月票販售的比例優先提供給在地里民,但區公所委外的中華立體停車場僅對於永康「區」民要承租採月繳與季繳的優惠,並沒有保障車位的比例,且業者只對「里」民做出租金的優惠,明顯與契約不符,她建議市府應該設置辦法,將停車場委外的作業統一交由交通局來做管理,對於設置在住商混合區的停車場,可以參考其他縣市分為兩班制承租,讓月票制度更彈性,並提升停車場的使用率,解決停車空間不足的問題,更能受益當地民眾,創造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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