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公車評鑑事故評分占比低公布慢 議員要求檢討改進

記者孫詩蘋/台中報導


中市公車評鑑事故評分占比低公布慢 議員要求檢討改進

台中市議會交通地政業務質詢,市議員林德宇質疑現行台中市汽車客運業者評鑑制度,完整年度的評鑑結果要拖到隔年度的12月才公布,前後時間差近2年,明顯慢半拍,無法對業者即時課責與改善。他要求市府交通局應調整週期,改採一年度分兩次並且要求要即時性的公布評鑑,採取強有力的作為。另外,針對評鑑指標部分,現行交通事故及肇事的評分佔比偏低,業者不痛不癢不在乎事故發生率,他要求應調高評鑑配分比,才能讓業者重視並自我約束公車的肇事事故發生數。

林德宇說,根據「臺中市市區汽車客運營運與服務評鑑執行要點」,評鑑作業時程以隔年度六月三十日前完成當年度評鑑作業為原則,惟仍以委外辦理契約為主。以去年112年度評鑑為例,是今年年初開始做相關資料的收集,包括訪查、相關數據報表提出,然後要等到今年113年,快也是11月,慢就是12月的時間點才公布。他問,目前台中市公車業者的營運狀況的營運及服務評鑑的報告,目前已經完成定稿公布的最新是哪一個年度?交通局局長葉昭甫回覆,是111年度,過去都是一個年度做一次評鑑,今年開始是一個年度做兩次,就是上半年、下半年,當然希望說能夠更即時的讓業者去反映出他在公司治理,或者是或是相關的搭乘服務有沒有滿意。

林德宇強調,台中市的客運業者評鑑,前後時間差將近快兩年,對於有重大違失的業者,獎懲制度都已經太慢了。如果去年年初有一件重大的交通肇事事故或是重大的違失,客運業者受到處罰,或是評鑑要扣分,這評鑑時程前後也將近快要兩年的時間差。和其他縣市相比,新北市、台北市他們都是一年分兩期,上半年就會來公佈,今年5月就公佈去年下半年度的相關指標;今年下半年或者隔年年初,就公布上一年的後半年。對市府而言,「巨棒跟胡蘿蔔」要如何來運用要求公車業者,若評鑑結果的時間差差太久了,沒有辦法即時反應。

林德宇表示,根據111年度台中市市區汽車客運營運及服務評鑑計畫,評鑑項目總共有33項的指標,可分為5大項目:「場站設施與服務」、「運輸工具設備與安全」、「旅客服務品質與架駕駛員管理」、「無障礙之場站設施、服務、運輸工具設備與安全」、「公司經營與管理」。其中運輸工具設備與安全「車輛A3事故件數」配分2分,公司經營與管理「百萬公里肇事死傷人數」配分5分,關於事故配分僅占7分,雖還有「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負面服務相關新聞(交通事故至多扣5分)」。但相較於新北市、台北市相關行車肇事率的指標、重大違規指標,加起來的評分大概都有到10分到15分中間,台中市仍嫌不足。台中市在評鑑上,針對交通事故,甚至是肇事的評分,配比真的太低,配比太低等於這一項成績,對業者整體的影響不大,這樣業者就不痛不癢,他建議交通局應該要參酌其他縣市,包括事故或是肇事的部分,配比能夠再增加。

交通局局長葉昭甫表示,會有時間落差最早是和中央補助款有關,案子都會申請中央補助評鑑,不是市府自籌,中央補助款常常今年度申請,都是下半年才核定。今年有請業務單位要馬上調整,哪怕數字不會精準,數字也可以加上括弧。支持議座所提,今年做的就要能反應上半年度,或是前六個月。此外,也會再參酌其他縣市,看能不能再調。目前在要求上,評鑑的邏輯是針對所有人、車、路都會。

林德宇說,我們一直在強調給乘客有最滿意的搭乘體驗的服務,但最重要的是安全是回家唯一的道路,沒有安全就等於是空談。市政府花了大筆的預算,公車部分虧損補助再加票價的補貼至少二十七億,捷運公司是百分之百官股,還在虧損中,交通局年年依照計畫年年增資。台中市沒有一個公營的公車,全部都是全民營的。在營運跟服務相關的評鑑的部分,到底我們有沒有落實監理手段?

交通局局長葉昭甫表示,交通局在運輸系統,其實不是管理,交通局在對運輸業叫做監理,所以都需要他們在年度要提相關的報表,或者是像捷運公司會提下個年度的事業計畫,交通局只是監理在做相關的監管功能。對公車業者也一樣,公車業者事實上對交通局來說,也是監理,所以在管理端裡面,對於公司裡面要落實管理制度。那當然發現所提出來的數據報表有誤,或是比想像中的KPI更低,就要介入去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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