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男經營蝦皮商店卻拒繳營業稅 遭裁定管收

嘉義市某髮廊店長陳姓男子在蝦皮經營商店未稅登,拒繳逾219萬元營業稅,由執行署嘉義分署執行仍抗繳,且賣房產、提領現金逾百萬,被拘提到案無繳納意願,嘉院裁定管收。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28歲陳男在蝦皮購物網站經營網路商店,未辦理稅籍登記。經查陳男於民國111年5月至6月間,訂單金額高達新台幣4100多萬元,南區國稅局核定陳男當年應繳營業稅219萬4300元,但陳男逾期不繳,由嘉義分署強制執行。

陳男遭嘉義分署強制執行,主動承諾願意每月自動繳納6000元,但其事後卻分文未繳,顯示陳男毫無繳納意願。

承辦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於111年7月下旬調查這起逃漏營業稅情事後,陳男即處分名下位於民雄鄉的房地產,且從銀行帳戶提領多筆現金,金額達171萬餘元。

嘉義分署指出,陳男自述投資位於嘉義市興業西路髮廊,並擔任髮廊店長,其既有資金投資並經營髮廊,也應有盈餘分配及薪資收入,惟分署核發執行命令扣押陳男的出資金額或報酬時均未獲回復。

嘉義分署表示,陳男所為已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而故不履行」管收事由。執行官經多次通知陳男說明,仍無回覆後,即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拘票拘提陳男,陳男遭拘提到案,因陳男仍無繳納意願,隨即向嘉院聲請管收,法官認為陳男符合法定管收事由,且無繳納意願,昨天裁定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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