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19名越南人遭逮 台籍船主判6月緩刑2年

莊姓船主等3人去年8月底載運19名越南偷渡犯,在屏東枋寮外海遭海巡署緝獲;日前屏東地方法院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判莊男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屏東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莊男等3人為圖私利,依照指示偷渡19名越南籍人士非法入境,嚴重危害國境管理及國家、國民安全,考量犯後3人坦承犯行,分別判處3人共同犯未經許可入國罪。

依判決書,莊男處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確定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10萬元。另兩人均處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海巡署指出,去年8月29日蘇拉颱風襲台前夕,海巡署第八巡防區指揮部雷達操作員查看雷情時,研判屏東枋寮外10.5浬有航跡可疑目標,立即部署圍捕查緝,並由恆春海巡隊派遣線上巡防艇攔查;於深夜1時許發現1艘白色橡皮艇,登檢後發現不明救生艇搭載22名不明人士,隨即在周圍海域擴大搜索。

海巡署表示,經查核身分其中19名為越南籍人士(14男5女)及3名台籍人士,欲趁蘇拉颱風來襲前夕,伺機搶灘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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