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變賣顧客委託代工金飾 高雄某銀樓負責人遭起訴

高雄某銀樓李姓負責人去年受洪姓女子委託製作結婚金飾,涉嫌將洪女交付總價新台幣93萬多元黃金等物變賣還債,經洪女聯繫未果又發現店面停業後報警。雄檢依侵占罪嫌起訴李女。

台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指出,李女民國112年8月間取得洪女交付1塊約2兩9錢重黃金條塊、2條鑽石吊墜白金項鍊、1顆裸鑽、1條白金項鍊等價值總計約93萬3919元飾品,但李女因積欠債務,需要款項周轉,涉嫌將洪女飾品變賣花用。

檢方表示,李女偵訊期間稱,她積欠同行債務約50萬多元,且銀樓停業已1年多,洪女交付的鑽石及白金項鍊等飾品都還在家裡。

經檢方調查,李女接受洪女委託並交付飾品時有營業事實,可透過自身能力或配合廠商及相關人脈完成飾品代工交易,應不構成詐欺取財罪責,但李女迄今仍未將黃金、項鍊等飾品返還,且沒有相關證據以實其說,偵結後依侵占罪嫌起訴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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