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鄉代妻涉賄無罪 嘉縣議員陳文忠當選有效定讞

無黨籍嘉義縣議員陳文忠因參選鄉代的妻子及樁腳涉賄被起訴,嘉院判決當選無效;陳文忠上訴,台南高分院考量其妻等人均已無罪確定,今天宣判原判決廢棄。

陳文忠告訴中央社記者,這1年多來,心情因官司十分煎熬,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下午宣判原判決廢棄,那就是當選有效,還清白,心中的大石也放下,可以繼續服務鄉親,為地方打拚,不負鄉親所託。

陳文忠辯護人、律師王振名表示,陳文忠及其妻子、前新港鄉民代表蔡錦屏,經刑事偵查、審理,均確認未有參與任何賄選犯行,當選無效民事訴訟部分,台南高分院確認其當選有效,陳文忠繼續依法執行民意代表職務,不辜負選民所託。

台南高分院發布的新聞稿指出,羅姓樁腳是否受蔡錦屏請託而買票等陳述內容,前後供述不一,且其內容歧異甚大,可信度有疑慮,難以認為蔡錦屏有請託羅姓樁腳買票行賄事實。

台南高分院表示,羅姓樁腳於刑事法院審理時,否認蔡錦屏有請託買票事實,刑事法院就蔡錦屏、張姓樁腳2人均已判決無罪確定,也查無其他積極證據,指向陳文忠與蔡錦屏的授意,因此今天宣判原判決廢棄。

陳文忠因2022年參選新港鄉代的妻子蔡錦屏及樁腳涉賄選被起訴,嘉義地檢署對陳文忠提當選無效之訴;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陳文忠與妻子不僅同住、共設競選服務處、競選財務互通,因此於去年7月19日判當選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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