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按摩性騷陌生女判拘役 女友出庭袒護偽證罪起訴

高雄張姓男子與女友散步時,搭訕陌生女子還幫其按摩挨告性騷,張男被判拘役45天確定後,雄檢認為張男的女友接連證稱陌生女子同意按摩涉犯偽證罪,偵結後依法起訴。

張男遭依性騷擾防治法送辦後,其女友在高雄地檢署偵查期間,出面作證是陌生女子同意按摩,但高雄地方法院法官根據受害女子證詞,不採信張男和女友辯詞,仍依違反性騷法等罪判處拘役45天,可易科罰金,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在張男被判有罪後,認定張女接連在院檢偵審期間有做偽證之嫌,據此將張女依偽證罪簽分偵辦,全案偵結後依法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張男民國111年11月20日晚間和張姓女友在鹽埕區大義街散步,行經一個公園時坐在公園木椅休息,當時旁邊還有一個陌生女子在場,張姓情侶便和陌生女子搭訕聊開。

不過3人聊到一半時,張男突然自稱會按摩,並順勢蹲下幫陌生女子按摩腳踝、小腿等,女子認為被冒犯馬上制止「這樣很沒禮貌」,受害女子離去後隨即報警提告性騷,張男也因此被送辦。

但張男在檢警偵查時頻頻喊冤,辯稱「她有微微笑點頭說好」,張男女友也證稱女方同意按摩。但檢察官認為張女本就會維護男友清白,不採信2人說詞,偵結後仍將張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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