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未提供外送員保險遭南市府裁罰 法院判撤銷

外送平台富胖達(foodpanda)公司因未提供外送員強制汽車責任險等保險遭台南市政府裁罰,提起行政訴訟後,法院以保險非屬地方自治事項撤銷原處分,台南市政府已提上訴。

台南市政府以富胖達公司未依台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規定,為所屬外送員提供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機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等,於112年5月裁罰新台幣6萬元,富胖達不服提起訴願,遭台南市政府駁回,於是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於8月底判原處分及訴願決定均撤銷。

判決指出,雙方爭議在於保險是否屬於地方自治事項,以及台南市政府依外送平台自治條例作成原處分有無理由。

判決指出,相關保險事涉駕駛人與交通事故相對人間權利義務關係,難謂屬於勞資爭議、勞工安全衛生勞工行政事項,且富胖達公司無法以要保人身分為外送員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加上外送員可能跨縣市執行業務,業者難以事先為偶而進入台南市外送員投保。

判決指出,外送平台自治條例第5條關於保險規定非屬地方制度法自治事項,縱屬之也牴觸保險法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法院得不予適用,台南市政府依外送平台自治條例作成原處分無據,訴願決定維持原處分亦無理由,判決撤銷原處分及訴願決定。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長王鑫基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工商輔導及管理屬「地方制度法第18條」地方自治範疇,外送平台業者義務不是「投保」,而是「負擔保費」,業者倘能負擔保險契約所生相關費用,亦屬履行南市外送平台自治條例規定義務,並無牴觸保險相關法令問題,勞工局已提起上訴。

王鑫基指出,「南市外送平台自治條例」正式實施後,勞工局積極運用檢查、宣導及查核等策略,協助外送平台業者及外送員了解條例規範內容,同時督促業者落實相關規定,至今裁處外送平台業者22件,裁罰177萬元,主要為未依規定以外送平台業者費用為所屬台南市外送員投保。

王鑫基指出,在台南市從事外送服務的外送平台業者,應依自治條例規定提供外送服務員必要保險,以保障外送員遭遇事故時,能無後顧之憂,且應主動安排外送員接受新進及在職教育訓練,督促外送員確實遵守交通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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