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3號兩天3起大型車死亡事故 警加強取締違規
國道3號彰化和美路段今天發生3車追撞車禍,汽車駕駛被兩輛大車夾壓而不幸身亡。國道公路警察局指出,大型車常見違規多為分心駕駛,已加強取締動態違規。
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這兩天國道3號陸續發生3起大型車死亡事故,分別是9日深夜11時11分在南向大溪交流道出口匝道,以及今天上午7時17分在南向通霄路段、上午7時57分在北向和美路段,造成共計4死、1傷憾事。
初步分析肇事原因,國道公路警察局指出,首起事故為1輛大貨車疑因操作不當,撞擊內側護欄後翻覆,造成駕駛死亡;第2起事故為1輛砂石車疑分心駕駛並行駛路肩,撞擊停於路肩準備拖救的大貨車及拖吊車,造成後者兩車駕駛死亡。
第3起事故為1輛大貨車疑似分心駕駛,追撞停等車陣末端的汽車後,再往前擠壓前方全聯結車後車尾,造成被擠壓的汽車駕駛死亡,肇事大貨車駕駛受傷。
國道公路警察局表示,分析大型車常見違規,許多駕駛與前方車輛跟車太近,長途行駛時因喝水、撿拾車內物品、看手機等,發生分心駕駛,沒有注意車輛前方路況有變化,等到要閃避時已來不及,往往釀成嚴重追撞事故。
同時,國道警察現已利用高架橋制高點、行進間錄影採證,逕行舉發未保持安全距離、任意變換車道違規、使用手機或其他電子產品等違規。
國道公路警察局提醒,民眾駕車行駛時切勿分心,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態及大型車視覺死角,保持適當安全距離與間隔。
另外,也請各運輸業公會及運輸業者應隨時提醒及要求所屬駕駛,務必遵守交通法規。若途中感到疲累或注意力無法集中時,可前往鄰近服務區或就近下匝道駛離國道,稍作休息後再繼續行駛。
國道公路警察局說,若發生事故,無人受傷車輛尚能移動,應先於後方做好警戒並初步拍照後,盡速移置安全處所等候警方處理,以避免二次事故發生。
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這兩天國道3號陸續發生3起大型車死亡事故,分別是9日深夜11時11分在南向大溪交流道出口匝道,以及今天上午7時17分在南向通霄路段、上午7時57分在北向和美路段,造成共計4死、1傷憾事。
初步分析肇事原因,國道公路警察局指出,首起事故為1輛大貨車疑因操作不當,撞擊內側護欄後翻覆,造成駕駛死亡;第2起事故為1輛砂石車疑分心駕駛並行駛路肩,撞擊停於路肩準備拖救的大貨車及拖吊車,造成後者兩車駕駛死亡。
第3起事故為1輛大貨車疑似分心駕駛,追撞停等車陣末端的汽車後,再往前擠壓前方全聯結車後車尾,造成被擠壓的汽車駕駛死亡,肇事大貨車駕駛受傷。
國道公路警察局表示,分析大型車常見違規,許多駕駛與前方車輛跟車太近,長途行駛時因喝水、撿拾車內物品、看手機等,發生分心駕駛,沒有注意車輛前方路況有變化,等到要閃避時已來不及,往往釀成嚴重追撞事故。
同時,國道警察現已利用高架橋制高點、行進間錄影採證,逕行舉發未保持安全距離、任意變換車道違規、使用手機或其他電子產品等違規。
國道公路警察局提醒,民眾駕車行駛時切勿分心,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態及大型車視覺死角,保持適當安全距離與間隔。
另外,也請各運輸業公會及運輸業者應隨時提醒及要求所屬駕駛,務必遵守交通法規。若途中感到疲累或注意力無法集中時,可前往鄰近服務區或就近下匝道駛離國道,稍作休息後再繼續行駛。
國道公路警察局說,若發生事故,無人受傷車輛尚能移動,應先於後方做好警戒並初步拍照後,盡速移置安全處所等候警方處理,以避免二次事故發生。
- 記者: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0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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