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個資法各判刑1年半 周玉蔻蔡玉真遭限制出境

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遭起訴誣指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涉及緋聞,台北地院判處2人各1年6月徒刑。北院另裁定2人限制出境、出海。周玉蔻今天從桃園機場要出境時,被拒發機票並開立處分書。

周玉蔻、蔡玉真於民國111年9月間指稱前中國小姐、前華航空姐張淑娟為台北市長蔣萬安父親蔣孝嚴「晶華飯店緋聞案」女主角。張淑娟提告後,台北地檢署依加重誹謗、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起訴周玉蔻、蔡玉真。台北地方法院26日各判處2人1年6月徒刑。

據了解,北院以周玉蔻、蔡玉真有逃亡之虞,裁定2人限制出境、出海,目前尚未送達本人,但已通知海巡署、移民署等境管單位。

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今天向中央社證實,周玉蔻中午要從桃園國際機場出國時,因已被限制出境,在要辦理登機時被航空公司拒發機票。周玉蔻隨後自行到國境事務大隊櫃檯,由國境事務大隊開立禁止出境的處分書給她後即自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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