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男騎贓車縱火再行竊 警火速3小時逮人送辦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1處巷弄今天凌晨發生機車起火事件,幸經警消及早發現並撲滅火勢,但仍有4輛機車燒損,經查為慣竊29歲洪男騎乘贓車至案發點撞車再縱火,依法送辦。
台北市警察局大同分局重慶北路派出所員警今天凌晨1時51分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承德路283巷時發現路旁停放機車起火燃燒,緊急通報119消防人員到場協助撲滅火勢,現場造成4輛機車遭焚毀。
警方經調閱監視器發現,案發時有名男子騎乘竊取的共享機車,不明原因衝撞路旁停放機車後,他在現場以打火機引燃煙蒂方式縱火後便離去。
經擴大追查鎖定洪男涉有重嫌,並於今天晨5時許在承德路一帶發現其蹤跡,同時發現洪男在縱火後,還在途中竊取他人包包,立即依竊盜準現行犯將其逮捕。
全案詢後,警方將洪男依刑法公共危險、竊盜及毀損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大同分局呼籲,放火燒燬他人之物致生公共危險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台北市警察局大同分局重慶北路派出所員警今天凌晨1時51分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承德路283巷時發現路旁停放機車起火燃燒,緊急通報119消防人員到場協助撲滅火勢,現場造成4輛機車遭焚毀。
警方經調閱監視器發現,案發時有名男子騎乘竊取的共享機車,不明原因衝撞路旁停放機車後,他在現場以打火機引燃煙蒂方式縱火後便離去。
經擴大追查鎖定洪男涉有重嫌,並於今天晨5時許在承德路一帶發現其蹤跡,同時發現洪男在縱火後,還在途中竊取他人包包,立即依竊盜準現行犯將其逮捕。
全案詢後,警方將洪男依刑法公共危險、竊盜及毀損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大同分局呼籲,放火燒燬他人之物致生公共危險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 新聞關鍵字: 台北市
- 記者: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1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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