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監日卻找不到人 屏東縣議員郭再添遭通緝

無黨籍屏東縣議員郭再添非法從事兩岸地下匯兌,金額達新台幣1358萬多元,依違反銀行法判有期徒刑4年定讞,預計今天入監,卻找不到人,屏檢依法發布通緝。

屏東地檢署今天表示,20日去送傳票,預計傳今天入監,但住處和服務處都未發現人,傳票無法送達,檢察官開拘票,期限至22日,今天調查員回報拘提無著,因此依法發布通緝。

依判決書,郭再添自民國106年5月起,以自己申辦的銀行帳戶,作為收受台灣地區資金與大陸地區間地下匯兌帳戶,共22次幫7名客戶匯款紀錄,匯兌金額達新台幣1358萬5720元。

一、二審認為郭再添犯行罪證明確,始終否認犯行,且有重利、妨害自由、誣告等前科素行,判決有期徒刑4年,最高法院19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現年52歲的郭再添,是屏東縣第4選區縣議員,民國98年首度參選縣議員當選,連任1屆縣議員後,因在東港鎮經營的生技廠惡臭擾鄰,導致後來選舉失利,在民國111年選舉捲土重來再度高票當選。

期間郭再添也爭議不斷,如涉入詐騙集團黑吃黑案,去年遭橋頭地檢署依加重妨害自由等罪起訴、涉接受滲透來源即廣東省台辦機關資助,違規進口藥品及快篩試劑,2年前屏檢依反滲透法等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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