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女法官、女書記官!士院前庭長「掀衣吮乳」噁喊再5分鐘 逞慾下場曝光

猥褻女法官、女書記官!士院前庭長「掀衣吮乳」噁喊再5分鐘 逞慾下場曝光
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董」蔡明宏涉嫌猥褻女法官、女書記官,判決結果今(21日)出爐,台北地院認定罪名成立,判處蔡明宏2年2月有期徒刑。(圖/中國時報賴佩璇攝)

[周刊王CTWANT] 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董」蔡明宏遭爆,涉嫌對女書記官、女法官上下其手,甚至掀衣吮乳,遭士林地檢署依涉犯《強制猥褻罪》起訴,判決結果今(21日)出爐,台北地院認定罪名成立,判處蔡明宏2年2月有期徒刑。

據了解,蔡明宏於2007年擔任士林地院行政庭長期間,藉由職務活動之便,開車將女書記官載至陽明山的偏僻處,並在車內強吻、熊抱及摸胸,為了逞慾甚至大膽掀開女書記官的貼身衣物吸吮其胸部,驚恐的女書記官試圖制止,怎料蔡明宏竟將頭埋在她的雙腿之間,無恥脫口「再5分鐘就好」,猥褻惡行令人髮指。

不僅如此,蔡明宏於2022年還性騷女法官,他以同樣手法帶著女方前往陽明山用餐,吃完飯後又將車開進荒僻的「中湖戰備道」,藉故停車後開始對女法官毛手毛腳、強摸私處,事件曝光後,蔡明宏隨即被記2次申誡,還遭拔除行政庭長與發言人職務及免兼庭長。

對此,蔡明宏出庭時否認性騷,強調絕對沒有強制猥褻女同仁,甚至反控受害者栽贓陷害,「像這樣誣賴陷害別人的人,上天是會懲罰她的。」

案經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蔡明宏矢口否認犯案,加上至今仍未與受害者達成和解,故依2個《強制猥褻罪》分別判處1年6月、1年,合併應執行2年2月,全案可上訴。

《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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