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地院國民法官回娘家:國民參與審判經驗交流分享會

臺南地院國民法官回娘家:國民參與審判經驗交流分享會

【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國民法官法自112年度實施以來,臺南轄區已有200多人次參與過選任程序,並產出34位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日前臺南地院112年度國審重訴字第1號、112年度國審訴字第3號案件已告終結。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表示,本院特於113年8月19日舉辦今年度第2場「國民法官回娘家:國民參與審判經驗交流分享會」,敞開大門迎接國民法官回院對談。



臺南地方法院說明,為表達歡迎之意,本院沈揚仁院長親臨會場致詞,並慰勉國民法官及審、檢、辯的付出及辛勞;本次活動亦由國民法官庭陳本良庭長擔綱主持,參與情形熱烈踴躍,除了16位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外,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負責國民參與審判案件之董和平檢察官、李佳潔檢察官、莊士嶔檢察官以及實際參與國民參與審判案件辯護之伍安泰律師、林泓帆律師、鄭婷婷律師、謝育錚律師及葉進祥律師,均撥冗共襄盛舉。



臺南地方法院指出,本次國民法官所參與審判之案件,明顯審理天數較多、證據較繁雜,綜理國民法官之心得,對於檢察官製作之簡報及口語之表達,甚至是提供量刑之建議,均表示讚許,另期盼檢察官於個別詢問程序時,可以增加一些問題,以加深鑑別度;國民法官也肯定辯護人之用心及努力,但希望提示證據之字體能更清晰、說話語速能放慢,問題勿重複詰問。



交流機會難得,下半場開放檢察官、辯護人自由提問,檢察官分別就辯論時間是否適當、節奏有無過快、證據調查在筆記統整上是否產生困難等問題,請教國民法官;辯護人也把握時機,提出開審陳述對於心證之影響、提示證據擷圖之必要性、書面資料使用率之高低等疑問,與國民法官討論。



國民法官制度完成,不啻我國司法史上最重要改革之一,就重大刑事案件,一般普羅大眾不再只能翹首期盼職業法官給予心中所想望正義,每個人都有機會走進法院,以自己角度及生活經驗,參與案件審判,反應國民正當法律感情。



臺南地方法院表示,案件會結束,但改革腳步未曾停歇,無論是國民法官或是審、檢、辯,本院期能藉由分享會之眾人回饋,激盪出更好做法,真正達成司法透明度之提升,進而貫徹國民主權之理念。(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提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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