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府工務處再傳弊案 疑下水道收賄1約聘員、1廠商收押禁見

竹縣府工務處再傳弊案 疑下水道收賄1約聘員、1廠商收押禁見

繼新竹縣長楊文科等12名公務員涉圖利護航豐邑機構,被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新竹地檢署昨天(23日)再秘密出動檢調人員,大動作搜索新竹縣府工務處等6處,並通知9人到案,經複訊認工務處下水道科林姓約聘人員、廠商盧男2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行、受賄罪嫌重大,向新竹地方法院聲押禁見,法院今上午裁定林、盧2人准予羈押禁見。

對此,新竹縣政府回應,此案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全案尚待釐清。竹縣府全力配合司法調查,強調縣府所有公務的推動均是依法行政、秉公辦理,若有同仁涉案絕不寬貸,但若經調查並無涉案,也希望還給同仁清白,也呼籲社會大眾,在法律未證明其有罪之前,不要先入為主,未審先判。

新竹地檢署表示,新竹縣府林姓約聘人員涉嫌受賄案,檢察官昨天指揮專案小組成員持法院搜索票執行搜索6處,通知涉案人、證人,共9人到案, 5名檢察官今天凌晨2時許完成複訊,認為廠商盧姓男子與縣府約聘人員林姓男子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行、受賄罪嫌重大,向法院聲押,法院今上午裁定林、盧2人准予羈押禁見。

據了解,林男為竹縣府工務處下水道科服務十多年的約聘人員,主要承辦下水道工程業務,盧姓負責人則為承覽下水道工程的廠商之一,全案疑遭人檢舉曝光,讓檢方開始偵辦。(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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