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施工釀太魯閣號49死213傷重大意外 二審今下午宣判

違法施工釀太魯閣號49死213傷重大意外 二審今下午宣判

工地主任李義祥2021年間因在台鐵清水隧道口違法施工,期間一輛吊卡車滑落斜坡,造成太魯閣號撞上釀49死213傷的重大意外。李義祥一審遭判7年10月、肇事逃逸部分無罪;移工華文好也被判無罪。家屬主張李義祥在事故前未通報,應該朝「不作為殺人罪」方向重判;而華文好全程協助李義祥,也不應判無罪。花蓮高分院將在今天(29日)下午宣判。

全案發生於2021年4月2日,當天李義祥帶著華文好違規在清水隧道口施工,一輛吊卡車在斜坡上突然熄火,2人試圖以怪手搶救但失敗,反而越弄越糟導致吊卡車滑落鐵軌,但李義祥全程都未通報台鐵,導致行經該處的太魯閣號直接撞上,釀成重大意外。

本案在花蓮地院一審依過失致死、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分別判處5年及3年不等徒刑,合併執行7年10月;而華文好則判無罪。而檢方後續因不滿判決而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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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時,30多名被害者家屬及關係人到庭,委任律師質疑,李義祥從車輛熄火到滑落鐵軌都未通報台鐵,應朝「不作為殺人罪」判刑;且案發後,李義祥也沒有立即打電話報警,導致救援延誤至少7分鐘。而華文好的部分,律師團也認為他在事故發生後並未通報、事發後還騎車逃離,不應判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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