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壽人員詐保2400萬 金管會開鍘720萬元
金融業重大裁罰再添一樁!台灣人壽去(2024)年發生的理賠人員詐保案,金管會今(20)天公布懲處結果,重罰720萬元,不僅是保險局近1年最大的違規案,更是主委彭金隆上任後最大筆的裁罰金額。
台灣人壽去年10月進行內部例行調查發現,一名理賠人員利用人頭戶假造,申請多起理賠案件,將賠償金額匯至人頭帳戶,時間長達1年半,總計161件,詐領保險金2,397萬元。金管會表示,針對台灣人壽進行專案檢查,發現理賠部不僅虛假理賠,還有理賠人員之間互借密碼、未設檢核機制、未通知主管等缺失,除了重罰720萬元,也要求懲處相關人員。
金管會指出,720萬的罰鍰分成3部分。第1是台灣人壽允許理賠人員自行受理、立案、系統建檔及審核,因欠缺內部牽制,且未建立帳號登入IP檢核機制,導致覆核機制無法有效發揮功能,可見公司未依內部牽制原理,建立有效的理賠作業內控制度,同時也未落實執行理賠案件的結案歸檔,以及掃描內控作業程序,因此罰鍰420萬元。
金管會特別提到,台灣人壽原意可能是想加快理賠處理速度,才允許理賠人員可自行進行一連串流程,但求快應該要有牽制的內控設計,欠缺此環節才使得詐保案件發生。
第2部分罰鍰是針對台灣人壽的請款作業與會計作業,均未確認有無理賠文件等外部憑證,就給予請款、入帳,顯示公司未實際執行請款及會計內部控制作業程序,再核處180萬元罰款。
第3是台灣人壽未依法令規定及內規,於重大偶發事件發生當日立即通報經營管理階層主管,並向金管會辦理重大偶發事件通報,明顯未落實執行重大偶發事件內控作業程序,再處以12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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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卡優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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