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種香精料恐誘發爛皮膚! 化粧品明年5月強制標示、違者可罰百萬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市售沐浴乳、洗髮精、乳液、護手霜及香皂等產品,往往會添加各種香精或香料成分,過去卻沒有規範要標示,導致有些肌膚脆弱的民眾,使用後誘發過敏症狀,看醫生還說不出到底接觸了什麼,食藥署今(21)日預告「化粧品應標示特定香精或香料成分」標示新規定,要求化粧品只要用到24種特定香精或香料,必須強制標示成分,違者最重可處百萬。新制預估最快明年5月上路。
食藥署今日預告訂定「化粧品應標示之特定香精或香料成分」草案及預告修正「化粧品外包裝、容器、標籤或仿單之標示規定」第七點草案,公開評論期自預告次日起計60日,蒐集社會各界意見。
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簡任技正吳正寧表示,草案規範是參考國際管理規定及「歐盟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SCCS)等相關研究,針對α-戊桂皮醛(Amyl Cinnamal)等24項香精或香料成分,要求全面強制標示成分。
依食藥署預告規定,只要使用於「使用後沖洗產品」濃度超過0.01%,或「非使用後沖洗產品」濃度超過0.001%時,必須標示實際成分名稱,不得以香精、香料、Flavor、Fragrance、Parfum、Perfume或Aroma等方式標示。
吳正寧說,新制主要考量這24項香精或香料成分,可能造成脆弱肌膚出現過敏症狀,為方便醫師辨識成分,以利治療跟診斷,所以要求全面揭露成分,提升產品透明度,保障消費者知情權與選擇權,使國人能依自身需求選擇適合的產品。
食藥署指出,草案預定自公告日起1年後生效,正式施行後,若預告順利,最快明年5月可上路,未來若業者未依規定標示,將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23條,處以新台幣1萬至100萬元罰鍰,並可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最高可處停業或廢止登記事項。
照片來源:示意照/翻攝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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