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災後雲林淹水救助 比照中央加碼至2萬元

凱米颱風肆虐,造成雲林縣20鄉鎮多處淹水,雲林縣長張麗善今天表示,幫受災戶減輕負擔,盡快恢復家園,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縣府原加碼救助金額5000元,現比照中央標準提高至2萬元。

張麗善表示,凱米颱風造成雲林縣多處淹水,縣民受淹水之苦,可能家電、家具等設備因泡水後報廢,為了減輕受災戶負擔,盡快恢復家園,裁示災戶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縣府原加碼救助金額新台幣5000元,現比照中央標準提高至2萬元。

張麗善強調,對民眾幫助應以「從優、從簡、從速」為原則,在符合現行法規下,對人民採最有利標準進行救助。

雲林縣社會處長林文志說,依據鄉鎮市公所提報上的資料顯示,縣內淹水達50公分以上約有1600戶。

林文志指出,受災鄉親除申領縣府2萬元救助金外,再加上經濟部救助金額2萬元,共可申領4萬元。淹水50公分以下低收入戶,經濟部救助1萬元,雲林縣比照中央加碼至1萬元,共可申請2萬元。

雲林縣社會處說,雲林縣家戶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在災害發生後1個月內檢附3個月內水電費繳納證明、可辨識門牌及受災情形照片4至6張、存摺封面影本和其他證明文件,向災害發生地鄉鎮市公所申請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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