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修正放流水標準 估影響事業3000家
環境部今天修正發布「放流水標準」,主要包含4大項目,提高廢水氨氮管制總量、增訂放流水標準總磷管制、加嚴放流水標準銅管制限值、降低餘氯排放標準等;估影響事業約3000家。
為維護水體品質與推動污染物減量及管制,環境部今天修正發布「放流水標準」,增訂或加嚴氨氮、磷、銅及自由有效餘氯等項目,減少高濃度磷排入水體,及持續降低特定流域銅濃度。
環境部發布新聞稿表示,自民國100年起要求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等13類對象管制氨氮,本次修正新增製革業(濕藍皮製成成品皮者)、印刷電路板製造業、屠宰業、肉品市場以及醫院、醫事機構等,管制氨氮濃度。
另外,環境部說,參考國外管制情形,並考量部分業別高濃度磷廢水排放將影響水體或造成水體優養化,針對磷排放濃度較高且具循環使用潛勢的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科學工業園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等對象,增訂總磷管制。
為提升水體品質及促使業者能推動銅的資源化,本次修正進一步增訂及加嚴一定規模以上金屬相關產業、科學工業園區、工業區、石油化學專業區等加嚴放流水標準銅管制限值。
環境部提到,為避免醫院、醫事機構與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過量加氯,產生消毒副產物,增訂放流水標準自由有效餘氯管制,排放限值不得超過每公升2毫克,但為因應傳染病防治或特殊衛生清潔消毒需求,得不適用。
環境部同步以「推動廢(污)水能資源化、低碳智慧化處理計畫」爭取廢水綠色轉型示範案場補助,對於有意願採行資源化及低碳化等技術且符合資格者,例如事業進行廢水銅、磷資源化利用、引進AI智慧管理精準加藥及污泥厭氧消化創能者等,於明年起可向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提出補助申請。
為維護水體品質與推動污染物減量及管制,環境部今天修正發布「放流水標準」,增訂或加嚴氨氮、磷、銅及自由有效餘氯等項目,減少高濃度磷排入水體,及持續降低特定流域銅濃度。
環境部發布新聞稿表示,自民國100年起要求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等13類對象管制氨氮,本次修正新增製革業(濕藍皮製成成品皮者)、印刷電路板製造業、屠宰業、肉品市場以及醫院、醫事機構等,管制氨氮濃度。
另外,環境部說,參考國外管制情形,並考量部分業別高濃度磷廢水排放將影響水體或造成水體優養化,針對磷排放濃度較高且具循環使用潛勢的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科學工業園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等對象,增訂總磷管制。
為提升水體品質及促使業者能推動銅的資源化,本次修正進一步增訂及加嚴一定規模以上金屬相關產業、科學工業園區、工業區、石油化學專業區等加嚴放流水標準銅管制限值。
環境部提到,為避免醫院、醫事機構與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過量加氯,產生消毒副產物,增訂放流水標準自由有效餘氯管制,排放限值不得超過每公升2毫克,但為因應傳染病防治或特殊衛生清潔消毒需求,得不適用。
環境部同步以「推動廢(污)水能資源化、低碳智慧化處理計畫」爭取廢水綠色轉型示範案場補助,對於有意願採行資源化及低碳化等技術且符合資格者,例如事業進行廢水銅、磷資源化利用、引進AI智慧管理精準加藥及污泥厭氧消化創能者等,於明年起可向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提出補助申請。
- 記者: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8日電
- 更多生活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