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窗隔熱紙透光率 路權團體籲前、側方70%以上

交通部研議訂定車窗隔熱紙透光指引。路權團體呼籲,前擋風玻璃與前側窗的透光率應維持至少70%以上,制定科學化標準,後側窗與後擋風玻璃的透光率,應依據科學研究制定標準。

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今天發布新聞稿,前擋風玻璃與前側窗的透光率應維持至少70%以上,後側窗與後擋風玻璃的透光率,應依據科學研究制定標準,確保兒童、婦女及執法人員的安全,同時兼顧車內隱私需求,而作為準大眾運輸工具的計程車,應接受更嚴格的車窗透光率管制,確保乘客與行人安全。

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指出,低透光率車窗可能導致駕駛無法清楚辨識行人,即使行人穿著亮色衣物,仍會在駕駛視線中顯得黯淡,降低識別度,進而增加事故發生的風險。另外,若違規車輛在人行道上倒車,而後擋風玻璃透光率過低,駕駛將難以察覺車後兒童,進一步提高碰撞風險。

針對有民眾主張前後車窗應維持一致以求美觀,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表示,公共安全應優先於個人習慣,透光率標準不應受主觀審美綁架。

有部分民眾擔心不貼隔熱紙可能因日照影響車內材質,進而引發燃燒風險。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認為,車輛內裝材料的阻燃性應由車廠負責,並受相關標準規範,車內物品的妥善擺放則屬使用者責任,皆不應成為使用低透光率隔熱紙的理由。

至於有人擔心,不貼隔熱紙可能導致眩光問題,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說,眩光問題並非無解,駕駛可透過標配遮陽板、於前擋風玻璃上緣合法安裝低透光率隔熱紙,或配戴專業偏光眼鏡,有效降低白天的眩光影響,也確保夜間行車安全。

有關車內隱私,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表示,公共道路為共享空間,隱私權並非絕對。例如,駕駛與行人透過眼神交流或手勢示意,是維持交通安全的重要互動,合理的視線交流有助於降低事故風險,不能以隱私權作為不管制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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