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於114年5月13日至5月19日分別公告花蓮縣、雲林縣、臺東縣、南投縣及嘉義縣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如附表)受災農民及業者如有資金需求者,倘無力提供擔保或擔保能力不足可請貸款機構送由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信用保證,以從優、從速、從簡原則,全力為農民紓困,儘速取得復耕復建所需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