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流強襲 雇主應做好3措施避免勞工危害

寒流強襲 雇主應做好3措施避免勞工危害
《圖說》作業中提供勞工暖暖包禦寒。〈勞工局提供〉

【民眾新聞葉柏成新北報導】新北勞動檢查處今〈6〉日指出,受寒流影響,中央氣象署預測新北市2月7日至9日局部地區將出現10度以下、甚至3至5度的低溫,雇主應做好「工作管理、健康管理、教育訓練」3措施,以防止低溫造成勞工身體傷害。倘未做好相關防護措施導致發生職災,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勞檢處解釋,「工作管理」意謂作業前應確認勞工穿著適當防寒衣物,並於作業中安排適當休息時間、提供熱飲及保暖設備等。由於勞工於低溫環境會提高腦心血管慢性疾病發生率,事業單位應執行「健康管理」減少暴露戶外的時間,降低危害風險。


在休息場所中設置血壓計,並隨時注意勞工身體狀況,尤其需留意中高齡或患有心血管疾病勞工的健康情形,必要時尋求醫師協助。此外應實施「教育訓練」,使勞工瞭解低氣溫危害並遵守相關健康管理規定。



寒流強襲 雇主應做好3措施避免勞工危害
《圖說》於工作場所確實供給勞工溫熱開水。〈勞工局提供〉

此外,勞檢處提醒,對於山區、沿海或水上等特殊工作環境,以及從事營造作業、廣告招牌吊掛、農漁業等的戶外工作者,雇主需特別注意低氣溫所造成的作業風險,並重視勞工健康保護工作;對使用機車、自行車等交通工具從事外送作業,則應穿著保暖或使用暖暖包等禦寒措施,確保勞工朋友在作業時都能健康平安。


勞檢處呼籲,勞工在寒流過境期間,應隨時注意自身健康狀況,如有發現不適症狀,應該要立即休息,切莫勉強工作。


同時,雇主應確實規劃並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若發現勞工身體有不適情形,應立即就醫治療,倘未做好相關防護措施導致勞工發生職業災害,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可處最高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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