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比照中央標準 凱米颱風受災鄉親救助金申領2萬元

雲林比照中央標準 凱米颱風受災鄉親救助金申領2萬元

【記者 劉春生/雲林 報導】凱米颱風肆虐全台,雲林縣各鄉鎮多處受災,強風豪雨之下多戶鄉親飽受淹水之苦。雲林縣長張麗善為體恤受災鄉親,旋即指示各單位協助災民度過難關。30日張麗善縣長裁示,凱米颱風受災戶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縣府原加碼救助金額5,000元,現比照中央標準提高為2萬元。受災鄉親除申領縣府2萬元救助金外,再加上經濟部救助金額2萬元,共可申領4萬元。淹水50公分以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賑災基金會救助1萬元,雲林縣比照加碼1萬元。共可申請2萬元。

張麗善縣長表示,為了幫助受災鄉親盡快走出淹水困境,對民眾幫助應以「從優、從簡、從速」為原則,在符合現行法規下,對人民採最有利標準進行救助。

雲林縣居民如因本次凱米颱風淹水受災情形,家戶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請鄉親於災害發生後1個月內檢附以下資料,向災害發生地鄉鎮市公所申請救助金。

1.3個月內水電費繳納證明

2.可辨識門牌及受災情形照片4-6張

3.存摺封面影本

4.其他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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