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推動性別平等輔導獎勵計畫 金門縣獲頒甲等及性別平等進步獎兩獎項

【記者 洪美滿/金門 報導】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於114年5月28日於行政院大禮堂舉行「第23屆金馨獎頒獎典禮暨交流觀摩會」,表揚「113年行政院辦理直轄市與縣(市)政府推動性別平等業務輔導獎勵計畫」評審績效優良機關,由行政院長卓榮泰親自頒獎,金門縣榮獲甲等獎與性別平等進步獎。
此次典禮由縣府張參議瑞心率社會處承辦同仁代表前往領獎,張瑞心參議表示,縣府各局處積極推動性別平等相關業務,並配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 2015-2030前進,期能創造金門友善城市之願景,特別感謝縣府團隊遵循本縣推動性別平等綱要計畫分工合作,使性別平等機制運作正常,期許團隊持續努力,以落實各項實質平權。
本次評核期間為111-112年各局處推動性別平等業務內容,目的為引導各機關於擬定政策、計畫及措施時,皆能融入性別觀點,內容涵蓋政策措施如:消除性別刻板印象、偏見與歧視、鼓勵男性參與家務或育兒照顧、尊重及保障多元性別及多元家庭型態、促進文化禮俗儀典及傳統觀念的性別平等、改善科系選擇的性別隔離、推展及落實各場域的性別意識培力,鼓勵及促進媒體製播具性別平等觀點的內容。
無論是家庭、職場、教育、公共設施、生活、民俗文化,各項制度或場域中,性別平等議題無所不在,仍需持續關注、努力。在營造性別友善環境方面,必須打造具性別觀點的基礎設施及居住環境,推動職場、校園及醫療之性別友善環境等。在兒童照顧性別友善環境方面,布建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或增設公共化幼兒園等。在提升女性經濟力如職訓課程提供女性保障名額、促進女性就創業,消除職場性別歧視等。另外,也需對社會大眾進行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宣導,提升不利處境女性、多元性別者之生理及心理健康,期盼能達SDGs目標5「實現性別平等,並賦予婦女權力」,落實性別友善、性別平權之願景。

社會處表示,本次性平考核成績為歷年最佳,縣府近年跨局處的努力終獲得肯定,評審委員稱許各局處辦理性別平等政策措施、活動或宣導之次數與質化效果大幅增加、府內所有委員會或任務編組織任一性別不少於三分之一比例進步至70%以上、永續旅宿發展標章對應小三通特色旅遊、殯葬儀俗課程中融入性別平等議題等,並說明推動性別平等業務須由各局處一起參與,同時建議擴大辦理各計畫之性別影響評估,以落實在地化、個別化之特色。(照片記者洪美滿翻攝)
- 記者:好報 特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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