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化纖廠爆炸案 洪申翰批廠商前科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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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申翰8日傍晚前往新竹台大探視職災勞工,聽取新竹台大醫院醫師說明傷者診治情形。(圖/勞動部提供)
[NOWnews今日新聞] 遠東新世紀化學纖維總廠6日發生火災爆炸,造成2人死亡、19人受傷,勞動部職安署已在同日依法勒令停工。勞動部長洪申翰昨(8)日晚間,前往新竹東元醫院及新竹台大醫院探視傷者及其家屬時表示,據廠商的工安紀錄,顯示是前科累累,並不是局部或偶然的意外風險。
洪申翰強調,最讓人難以接受的,是過去十年來,這個廠家已被勞檢了149次,罰了43次,發生過多次大火,5次重大職災,加上這次,已累積了6位勞工死亡。
他提到,傷亡者家中有小孩、長輩,一位作為家庭支柱的勞工傷亡,很可能成為一整個家庭難以為繼的悲劇。而還在加護病房外心急如焚的家屬,當著我的面流著眼淚告訴我,「這個廠過去工安火災已經很多次,真的希望,以後不要再有勞工在這個工廠受害了。」
洪申翰回應家屬,勞動部絕對會盡一切的力量,來協助傷亡者及家屬,包含協助要求雇主補償,以及後續的生活重建、職能復健與復工等等。
至於針對被勒令停工的廠家,勞動部也會嚴格要求,必須有系統性針對潛在風險全面改善,才有機會得以復工。洪申翰再次強調,這樣的悲劇,真的不應該發生。
根據勞動部統計,據勞動部統計,遠東新世紀化學纖維總廠從2015年迄今,共檢查過149場次,其中開罰場次為43次,罰鍰金額為881萬元。
另外,遠東新世紀化學纖維總廠早在2015年6月就發生過死亡意外,當時發生員工被夾、被捲意外,造成1人死亡,當時被要求立即停工並處以最高30萬元罰鍰。
該廠在2016年、2017年、2020年皆發生員工死亡意外,均是採取即停工並處以最高30萬元罰鍰處置。如果再加上今日的爆炸意外,等於是10年內發生5起職災死亡,奪去6條人命。
按照現有《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罰鍰上限為30萬元,恐無嚇阻效果。對此,勞動部去年11月針對《職安法》提出修法,將罰鍰上限為調升至現有5倍的150萬元,同時提高刑事罰刑期及罰金,盼對不肖廠商有更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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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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