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司法官特考增列需用名額20名 總計180名

考試院會今天通過,民國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增列需用名額20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合計暫定需用名額180名,以滿足用人機關實際需求。

考試院發布新聞稿表示,司法官考試原公告需用名額為160名,依據銓敘部再次提報缺額,增列需用名額計20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合計暫定需用名額180名,其中司法院120名,法務部60名。

據考試院會4月通過,司法官與律師考試第一試定於113年8月3日在台北、台中、高雄等3考區舉行;司法官與律師考試第二試、國防法務官考試第一試定於113年10月19日至20日同時舉行,其中司法官與律師考試設台北、高雄2考區,國防法務官考試僅設台北考區。

考試院說,相關資訊及增列需用名額情形,可前往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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