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國土計畫法 全面實施再延後6年

國土計畫法原預定2025年4月30日上路,不過朝野立委都提案修法要求展延。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將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再延長6年,從原定4年改為10年。

現行國土計畫法第45條規定,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4年內,中央主管機關應指定日期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並於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之日起,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也就是2025年4月30日起,國土計畫法將全面實施。

內政部30日表示,全國已有19縣市提交國土功能分區圖,其中8縣市完成審議,只剩桃園市、南投縣及雲林縣等3縣市尚未提報。國土計畫法是否要再次展延,朝野立委共提出逾30個修法版本,擬再延長2到4年不等。

立法院會今天經表決後,三讀通過修正國土計畫法第45條,將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再延長6年,由4年改為10年。三讀通過條文明定,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10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日期,一併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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