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選罷法修法公投 3場聽證5/20起登場釐清爭點
民間團體「人民作主志工團」針對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的選罷法提出3項公投案,訴求廢止罷免提議與連署需附身分證影本、以及冒用個資連署的刑責規定。中選會公告,這3案聽證將分別在5月20日與5月22日舉行,釐清爭點。
立法院會去年底在衝突中以舉手表決三讀修正通過選罷法部分條文,條文已於今年2月生效。條文明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若冒用他人個資連署,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這3項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包含陳天壽領銜提出的「您是否同意:立法院於2024年12月20日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6條第3項及第79條第1項之修正,即罷免案之提議人於『提議』時需附上提議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嗣由總統於2025年2月18日公布)之規定,應予廢止?」。聽證將在5月22日上午10時起舉行。
第二,張人仰領銜提出的「您是否同意:立法院於2024年12月20日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0條第4項及第83條第1項之修正,即罷免案之連署人於『連署』時需附上連署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嗣由總統於2025年2月18日公布)之規定,應予廢止?」。聽證將在5月22日下午2時起舉行。
第三,趙偉程領銜提出的「您是否同意:立法院於2024年12月20日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訂第98條之2即『利用他人個人資料,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之規定,應予廢止?」。聽證將在5月20日下午2時起舉行。
中選會公告,聽證將釐清幾項爭點。首先關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的立法考量是為避免假冒連署,作為查對真實的防偽措施,但公投理由書指這將擴大蒐集個資並留下更大的個資外洩隱患、影響公民參與連署與政治表達意願且顯有違憲疑慮等,似與立法意旨不同,並預為違憲判斷,是否有不實或誤導,有待釐清。
針對增訂刑責部分,中選會指出,刑法針對妨害投票罪有相關規範,公職人員選罷法為淨化選舉風氣另制定特別規範,屬於常見的普通法與特別法關係。公投理由書所說「相較於刑法第210條,顯然是惡意打壓及妨礙公民行使憲法所明文保障的罷免權」,是否有不實或誤導情事,有待釐清。
立法院會去年底在衝突中以舉手表決三讀修正通過選罷法部分條文,條文已於今年2月生效。條文明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若冒用他人個資連署,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這3項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包含陳天壽領銜提出的「您是否同意:立法院於2024年12月20日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6條第3項及第79條第1項之修正,即罷免案之提議人於『提議』時需附上提議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嗣由總統於2025年2月18日公布)之規定,應予廢止?」。聽證將在5月22日上午10時起舉行。
第二,張人仰領銜提出的「您是否同意:立法院於2024年12月20日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0條第4項及第83條第1項之修正,即罷免案之連署人於『連署』時需附上連署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嗣由總統於2025年2月18日公布)之規定,應予廢止?」。聽證將在5月22日下午2時起舉行。
第三,趙偉程領銜提出的「您是否同意:立法院於2024年12月20日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訂第98條之2即『利用他人個人資料,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之規定,應予廢止?」。聽證將在5月20日下午2時起舉行。
中選會公告,聽證將釐清幾項爭點。首先關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的立法考量是為避免假冒連署,作為查對真實的防偽措施,但公投理由書指這將擴大蒐集個資並留下更大的個資外洩隱患、影響公民參與連署與政治表達意願且顯有違憲疑慮等,似與立法意旨不同,並預為違憲判斷,是否有不實或誤導,有待釐清。
針對增訂刑責部分,中選會指出,刑法針對妨害投票罪有相關規範,公職人員選罷法為淨化選舉風氣另制定特別規範,屬於常見的普通法與特別法關係。公投理由書所說「相較於刑法第210條,顯然是惡意打壓及妨礙公民行使憲法所明文保障的罷免權」,是否有不實或誤導情事,有待釐清。
- 記者: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18日電
- 更多政治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