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吊臂砸落案 2工人認罪獲判緩刑3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中捷運遭建商興富發文心愛悅建案掉落的吊臂砸中車廂,砸死了靜宜大學法律系專任教師林淑雅,並造成13人受傷,去年8月28日經台中地檢署將拆卸吊臂的許姓與呂姓2名工人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台中地院今(25)日宣判,由於2人與大部分被害人已和解,分別判處徒刑1年、1年2月,均緩刑3年。可上訴。
這起吊臂砸中車廂的意外發生在112年5月10日,興富發建設公司旗下子公司齊裕營造公司承攬興富發文心愛悅31樓頂樓塔吊吊臂拆除作業,委託宇球公司施作頂樓起重機,現場是由呂姓工人負責操作吊車,許姓工人負責指揮。
過程中發現起重機伸臂被鐵製板手(即棘輪板手)卡住根部插銷孔處無法脫離時,違反「塔式吊車工程施工計畫書」及「拆除機說明書」之規範,便宜行事逕操作拆除機以逆時針旋轉拖拉塔式起重機伸臂,造成拆除機伸臂(即桁架)彎折破壞並失去荷重能力,致失去拉力支持之塔式起重機伸臂下墜拉斷拆除機鋼索,隨即掉落捷運軌道。
中檢歷經1年3個多月偵查,密集傳訊相關人員、調閱塔吊施工設計圖說、竣工檢查資料、列車運行紀錄、案關人員作業規範,並多次親赴建築工地現場、中捷公司行控中心及毀損車廂實地勘驗,委託國立中興大學就本案塔式起重機之破壞原因進行分析鑑定,並參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之重大災害檢查報告書、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重大運輸事故調查報告,最後依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2名工人,至於興富發等4家公司,則全部不起訴。
許、呂在一審當庭認罪,許表示,涉案塔吊已使用20年,不排除有結構或機械故障問題,導致無法承受「微調」拉力。呂則表示,他患有閃光,太陽刺眼無法目視吊掛物,全程聽從指示操作。
由於2人除了與受傷乘客柯林因賠償金無共識,其餘均已和解。法院因此分別判2人徒刑1年及1年2月,緩刑3年。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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