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沈慶京出庭 再與檢察官互嗆


京華城案沈慶京出庭 再與檢察官互嗆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今(10)日再度就京華城案開庭進行準備程序,下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出庭,再與蒞庭檢察官姜長志對於偵訊筆錄互嗆,對於律師主張偵查筆錄以「括號」記表情是主觀記載影響法官心證,姜長志則嗆沈胡說八道,沈慶京也不干示弱反擊,當天不是姜長志偵訊,憑什麼說他胡說八道?火藥味十足。


沈慶京一開庭即表示關押太久他一天看好幾次醫生,今天本來還應住院,但一定要辦出院來出庭,昨天他第7次全身發抖凌晨才止住;沈慶京說,他年紀大了,記憶力或許衰退,但邏輯還是可以,要出庭告訴法官想聲請傳喚的證人。


對於羈押部分,沈的辯護律師蘇振文稱沈戒護就醫時用20公斤的手銬、腳鐐防逃,希望法官能給沈人道對待;蒞庭檢察官廖彥鈞隨即反駁手銬加腳鐐最多2.5公斤。


蘇振文表示,沈慶京因尿道感染在連續假期期間戒護就醫,他本月7日、8日前往律見,發現沈慶京受非人道待遇,手腳四肢被鐵鍊綑綁在病床上,看守所戒護人員以20公斤的手銬、腳鐐綁住沈慶京,盼法官去函看守所給沈人道待遇。


受命法官許芳瑜也看不下去表示,公務員也深怕遭究責,法官也會去看守所,蘇振文可以「很重」來形容戒具,但20公斤的說法過於武斷,律師不可以因行使辯護權,對國家機關作出這樣的指控。


許芳瑜並表示,保外醫治是在非常極端下才會准允,下次如果沈慶京認為不適合出庭,可合法向法院請假,請辯護人代為行使被告訴訟權益,或由律師代為詰問證人即可。


至於偵查筆錄部分,沈的辯護律師徐履冰表示,京華城案起訴前的去年12月13日偵查筆錄無證據能力,因為檢察官在沈慶京回答問題的後方,以「括號」記載沈的表情、眼神、心情,是將檢方的主觀意識夾雜在筆錄中,當時,他和原委任律師越方如、胡原龍認為不妥,沈要求刪除括號內文字不成才拒簽筆錄。


沈慶京接著補充說,當天他特別敏感,發現檢察官記錄方式後,請檢察官把括號內的字拿掉,但檢察官拒絕,文件一收就走人。


不過,姜長志卻在沈的發言後隨即發聲「你胡說八道」。姜表示,偵查檢察官會詳實記錄的原因,是沈慶京一再表示身體不好,才會邊問邊注意記下當時的情況,再以文字記錄供後續強制處分的判斷,另以括號註明沈的身體反應。


姜長志強調,檢察官在括號內的註記並未和沈慶京的答訊相混,可清楚分辨何為註記、何為回答,沈可以要求檢察官記下答話,但不能要求檢察官刪掉觀察紀錄,如還要爭執,可請法院勘驗偵查光碟。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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