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提藐視國會罪 重刑伺候

【記者郭玉屏/蕭文彥 台北綜合報導】國民黨團4日提出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對於藐視國會的罰則,國民黨團指出,被質詢人質詢的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也不得作虛偽不實的陳述,違反規定且情節重大者,經院會決議送司法機關,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4日上午召開黨團大會,討論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在會後說,多數民眾殷切期望國會改革,包括聽證、調查等相關的職權,讓能國會承載民意,做好相關監督的工作,經過黨團會議討論,會正式提出版本。

根據國民黨團的國會改革法案,內容分別為立法院正副院長記名投票、強化人事同意權審查暨記名投票、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國會調查權、聽證權及藐視國會罪、偽證罪等。

國民黨團提案指出,被質詢人質詢的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除對國安有立即明顯的危害,或依法應祕密的事項,不得拒絕答復、提供資料、作虛偽不實陳述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

國民黨團提案強調,違反規定者,由主席或質詢立委提議,出席委員1/5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可處被質詢人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送司法機關,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國民黨團提案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明定總統應於每年2月1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3月1日前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新任總統應於就職2週內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並於1個月內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國民黨團提案表示,立委在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可以提出口頭或書面問題,立委進行口頭提問時,總統應接受即時詢答,相關發文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如果立委提出書面問題,總統應於7日內以書面回覆。

另外,在強化人事同意權審查暨記名投票的部分,國民黨團提案,立法院依規定進行人事同意權審查期間,不得少於1個月,且應於審查過程中舉行聽證會,邀集相關學者專家、公民團體及社會公正人士共同參與審查,並在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2024/03/04

擬推藐視國會罪 綠詭辯:改革非擴權

【記者蕭文彥台北報導】立法院新會期各常設委員會議程4日起展開。針對國民黨團擬推動藐視國會罪,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國會改革不是國會擴權。

立法院新會期各常設委員會議程4日起展開,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接受媒體聯訪,就藍營擬推動藐視國會罪等議題,作出回應。

吳思瑤說,權責相符是國會改革很重要的原則,若要擴充國會自身的權力,必然也要同等檢視國會的專業性,有無履行國會議員專業問政的責任,但遺憾的是,國民黨的國會改革就只是國會擴權,大家看到很多國民黨立委在總質詢上的表現,到底是官員藐視國會,還是國會議員在藐視官員。

吳思瑤指出,如果國民黨要強行推動藐視國會罪,是否同時要檢視、檢討現行國會議員過當利用職權,藐視官員的不對等現象。回到事件本質,國會改革不是國會擴權,要從自身的自律開始做起,否則完全無法為社會所接受。

此外,媒體報導,針對卸任政要的安全維護,依據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安全警衛派遣作業規定,特定人士的安全警衛派遣期限1年,但實務上申請卻變相長期化,包括前副總統連戰、蕭萬長、呂秀蓮等人均申請多年,是否要進行調整。

吳思瑤強調,相關單位應檢視是否有持續進一步精進的必要,否則特例成為常態會形成困擾。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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