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譏 吳思瑤法學常識不及格

【記者郭玉屏台北報導】民眾黨團5日表示,該黨團日前提出「成立『113年2月14日金門近海快艇翻覆事故案』的調閱專案小組」的臨時提案,以行使立法委員的職權,釐清責任歸屬、究明事件。

民眾黨團說,上述提案卻被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委員不斷地以完全錯誤的法律見解攻擊,吳思瑤委員援引大法官釋字第729號解釋,說台灣民眾黨是要用立法權介入偵辦,3月5日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回應,請吳思瑤委員重新把釋字729號解釋再看一次,「沒有那麼難理解」。

對此,民眾黨總召黃國昌5日指出:這是憲法的ABC,吳思瑤的說法顯示民進黨為了護航行政部門,立委自我閹割國會的調查權,讓人憤怒又遺憾,惡意扭曲法律凸顯自己法學常識的不及格。

過去立法院成立調查小組案例如下:
1. 2013年9月30日 針對馬王政爭,民進黨立委提案成立「針對九月政爭及違法監聽疑慮成立調閱委員會」,當時特偵組正在偵辦當中,黃世銘就是偵辦對象。

2. 2017年10月18日,立委共同提案並通過,成立「獵雷艦採購案財政部所屬公股行庫等聯貸案」真相調閱專案小組,當時陳慶男父子也正遭受偵辦,這個已經成立過的這個專案小組也違憲嗎?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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