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延役修法無共識 藍拚電力 綠憂沒配套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7/10)排審攸關核電廠延役的《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審查包括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翁曉玲等人所提的《核管法》第6條條文修正草案。但相關部會報告及立委質詢後,藍綠立委各持己見難有共識。召委柯志恩表示,需要更多的討論讓法案更完整,擇期再審,宣布散會。



根據《核管法》第6條條文修正草案内容,「經營者應就機組運轉安全進行評估,確認符合法規後,始得提出核電廠再運轉申請案,經主管機關審查同意換發執照,始能繼續延長運轉」。國民黨立委表示,若能三讀通過,將為核三廠延役解套。



王鴻薇直言,停電已經是台灣人的惡夢,提出修法是希望能修正跟檢討。台灣能源問題已到關鍵時刻,國家政策喊出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但根據相關資料,要達到台灣的無碳電力,要增加10倍,她問「有可能嗎」?王鴻薇稱,台灣目前火力發電高達80%,降不下來,讓核電延役是要配合國家政策。王鴻薇提醒,政府要發展AI,就絕對不能缺電,若無法提供穩定電力要如何發展?



翁曉玲則表示,修法是為了幫民進黨解套,如果不修法,政府將完全喪失核能發電這個選項,他表示,核能可提供大量且穩定的發電,在全球暖化日趨惡劣下,越來越多國家也重新擁抱核能,這次修法最重要是讓可運轉的核電廠繼續運作,希望在法規上拿掉對核能延役的限制,主導權還是在行政院手上,台電不送出,核安會就不可能核可。



范雲:過去十多年 反彈如舊 法規闕如



民進黨立委范雲指出,在核廢料最終處置場的設置,過去十幾年來台電和地方溝通都遭到反彈。而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連設置的法規都沒有蹤影。她說,核電廠若延役,核廢料的問題將持續擴大,不討論解方只討論延役,不但不負責任,更忽略蘭嶼人超過22年的漫長等待。



范雲認為,俄烏戰爭中核電廠成為攻擊、佔領的目標,國際原子能總署提出的武裝衝突中核電廠安全與保障支柱全受到侵害。台灣的地質條件和地緣政治都很敏感,有充分原因不選擇核能。她質疑,核電延役不顧核安風險和核廢料,究竟想將台灣帶往哪個方向?



台電董事長曾文生說明,除維持安全性的成本,目前核廢料最終處置場也仍是不確定的狀態。他強調,台電最大的為難,就是這些不確定性。」



核安會主委陳東陽在報告中指出,核一、二廠機組運轉執照均已屆期,進入除役階段,用過燃料池已近滿貯;至於核三廠,用過燃料池貯存空間有限,僅可供運轉4年多,無論除役或延役,乾式貯存設施必須興建啟用,才能接續相關作業。



經濟部次長連錦漳表示,在討論本條例修法的同時,高低階核廢料的選址條例立法及修法也應納入討論。為確保核安,再運轉須進行核電廠安全總體、結構設備組件壽期管理、設備汰換更新、福島安全強化及耐震補強評估等,並準備相關計畫,配合核安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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