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一審可能無罪? 翁達瑞:以「壞老闆」辯詞說服法官,規避貪污罪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高虹安一審可能無罪? 翁達瑞:以「壞老闆」辯詞說服法官,規避貪污罪
(圖/翻攝高虹安臉書)

新竹市長高虹安任職立委期間涉貪46萬元助理費案,一審即將在24日宣判,若地方縣市首長一審判貪污罪將停職,屆時副市長邱臣遠可能成為代理市長。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在臉書表示,雖然高虹安涉及貪污的證據極為明確,但她仍有獲判無罪的可能。獲判無罪的關鍵在她的辯詞,高虹安以「壞老闆」辯詞說服了法官,藉以規避刑責更重的貪污罪。

翁達瑞指出,高虹安獲判無罪的關鍵在她的辯詞。在北院受審時,高虹安不否認助理回捐加班費的事實,但狡辯這只是壓迫助理,不構成貪污。換言之,高虹安承認自己是壞老闆,藉以規避刑責更重的貪污罪。

翁達瑞憂心,壞老闆的辯詞似是而非,而且極有說服力。如果法官的頭腦不夠清醒,極可能被高虹安呼嚨過去,因此做出貪污不成立的無罪判決。他與高虹安多次交手,一眼就可看穿這個「壞老闆」的狡辯之詞。

翁達瑞提出四點分析:

回捐加班費不是壞老闆的手法

壞老闆很多,而且苛扣的手法很多,例如增加工時、不給假日、拒給福利、刪減薪資等,但不包括要求員工回捐加班費。

壞老闆沒有理由要求員工回捐加班費,因為這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捨不得發加班費的老闆可直接拒發加班費

高虹安只是助理的上司

高虹安與助理的關係是上司與部屬。立法院用稅金聘用助理,再交給高虹安使用。高虹安與助理沒有老闆與員工的關係

身為助理的上司,高虹安使壞的手法很多,例如言語羞辱、任意差遣、教唆違法等。高虹安沒有拒發助理加班費的動機,因為錢不是來自她的口袋。

高虹安沒有脫褲子放屁

要求助理回捐加班費不是高虹安「脫褲子放屁」的省錢之道,因為助理的加班費不是來自她的口袋。要求助理回捐加班費是高虹安「貪污取財」的必要之舉,因為回捐的加班費來自國庫。

簡單講,助理只是高虹安貪污取財的工具。高虹安企圖竊取國家財富,但無直接的管道。透過助理加班費的虛報,再強迫助理回捐虛報的加班費,高虹安就可間接竊取國家財富。

高虹安濫用權勢貪污取財

高虹安與助理有上司與屬下的關係,擁有核發加班費的權限,雙方又有權力的不對等。高虹安濫用權勢貪污取財,手法就是要求助理回捐加班費。

高虹安的助理沒有理由抗拒,因為回捐的加班費來自國庫,她們沒有錢財的損失。高虹安的助理也沒有膽量抗拒,因為高虹安是她們的頂頭上司。

翁達瑞強調,高虹安獲判無罪的唯一可能,就是她的「壞老闆」辯詞說服了法官。以上是他揭穿高虹安辯詞的分析,可供北院法官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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