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頁向大法官說明反質詢 黃國昌己盡力

憲法法庭日前召開國會擴權法案釋憲案的準備程序庭,立法院機關代表兼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被大法官尤伯祥要求針對反質詢的定義補充書面說明。對此,黃國昌表示,已提交補充答辯書,並在臉書上公開內容,足足13頁的答辯書,舉了5個民進黨立委質詢時提反質詢,他強調「已盡力」。



立委黃國昌在臉書上發佈整整13頁的補充答辯書內容,並表示,根據憲法法庭準備程序中大法官的要求,已提出關於暫時處分的補充答辯書,希望能回應大法官的疑問。同時,也重述對程序的疑慮與疑義。作為機關代表人,已盡力依照要求提交書面補充說明,希望大法官能公正裁決。



黃國昌提到,『反質詢』定義前一次的狀紙已經闡明。既然大法官希望補充書面說明,作為機關代表人,也責任地再度提出。然而,相較於文字,建議大家可以看看留言中的影片,應該能更清楚快速地理解反質詢的概念。



黃國昌在書狀中提出5個「反質詢」例子,分別為「2022年5月9日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主席羅致政(民主進步黨籍)要求部長吳釗燮不得反質詢」、「2022年5月5日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民主進步黨立委何志偉於詢答時要求部長邱國正不得反質詢」。第3例「聲請人一其中一員,民主進步黨立委林淑芬2014年5月9日立法院院會時,質詢江宜樺院長時質問,行政部門官員可以對立法委員反質詢嗎?行政部門有把事情、把政策做得好到不得了,好到讓你們可以驕傲的向人民代表反質詢嗎?



第4例是前立委之林佳龍,質詢龍應台部長時稱『你怎麼可以反質詢』;第5例則是「2009年11月19日,時任民主進步黨立委管碧玲質詢時稱『你還反問我,反質詢我如果有人上開心農場等等要不要處理』。」



黃國昌的貼文一出,立刻引發了網友的熱烈討論。有網友表示:「看完還是沒回答官員何來的反質詢問題」、「所以反質詢定義到底是什麼?」、「你是寫給法律人看的還是給普通人看的?」、「13頁的答辯書根本沒回答到問題」、「反質詢的概念應該在三讀之前就清楚定義。」、「這麼長的說明還是看不出反質詢的具體定義,這只是補交作業罷了。」



法律學者林志潔也在黃國昌的貼文下留言表示:「學長好,依照您的邏輯,反質詢的定義應加上『意圖規避質詢回答義務,對行使合法合理質詢職務的委員進行辱罵、責難、詰問行為,或無故提出與質詢無關問題者,為反質詢』。由此可見,目前通過的條文確實可能有大法官所擔心的,構成要件不明確的問題,可能導致違法行為。」



對於外界認為黃國昌被大法官電爆,黃國昌在在YouTube頻道《國昌直播》中回應,指出大法官的發問時間過長,導致他無法完整回答。並質疑憲法法庭未遵守正當法律程序,並指憲法法庭辯稱已上傳書狀至網路,但網路上的書狀不完整,且沒有附件。



黃國昌表示,尤伯祥的提問時間比他們的回答時間還長,使得他無法回答完前面的問題就被打斷。究竟問問題的是中立的大法官,還是對方找來的訴訟代理人?」



此次憲法法庭程序庭及黃國昌的補充答辯書,引發了社會廣泛的討論。黃國昌強調已盡力回應大法官的疑問,但網友和學者對於答辯內容仍有不同看法。這一事件反映出在國會擴權法案釋憲案中的法律程序與定義清晰度的重要性。未來,如何確保法律程序的正當性及透明度,將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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