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議員戴寧遭判5年6月 感謝法官但盼檢討助理費
(菱傳媒/台北報導)嘉市議員戴寧詐助理費案,台南高分院(26日)上午宣判,因戴寧在二審坦承犯案,刑期由一審的10年6月減為5年6月,褫奪公權4年。宣判後,戴寧表示,感謝法官,後續將與律師研討後上訴。
2010年3月擔任嘉義市議員迄今已連任4屆的戴寧,被嘉義地檢署認定透過郭姓前夫及辦公室溫姓前主任的協助,利用陳姓、邱姓、曾姓、王姓前男友及郭姓前小姑等人擔任人頭,自2012年6月至2022年2月間詐領助理費及三節獎金,合計518萬7774元。
一審時戴寧矢口否認而遭羈押,期間戴父過世,在押的戴寧戴手銬腳鐐戒護外出奔喪。她跪爬痛哭進靈堂的畫面,讓她雖深陷助理費風暴,反而獲取同情票,順利勝選連任過關。
二審時戴寧終於翻供,坦承助理費有問題,今天二審判決結果出爐,戴寧因認罪,獲法官減刑改判5年6月。
判決結果出爐後,戴寧重申,自己大學畢業後原在台北投資公司,但在父親戴建三親情攻勢下,才返回嘉義代父參選。她很感謝鄉親支持,第一次參選就順利當選,但她的人生規畫並沒有從政這條路。當選後,她連對如何聘用助理都不清楚,全由爸爸處理。
戴寧表示,她知道有些助理是掛名的,但「因為身為議員,我也是有責任,所以我願意承擔責任」,也希望能夠獲得諒解,經與律師討論後,願意繳回一審認定的犯罪所得431萬多元,但因金額龐大,希望法官能給3個月寬限期繳回,而且希望助理費制度能作通盤性的規劃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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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菱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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