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郁雯記者,一定百分之兩百不知道「郭玫蘭案」!


馬郁雯記者,一定百分之兩百不知道「郭玫蘭案」!

檢、警、調、廉長期違反偵查不公開,與媒體畸形共生,所製造出的程序不正義,早在柯文哲之前,即已存在於任何人之間。這一次不過因柯文哲搞得太過火,而在輿論撻伐下,暫時偃兵息鼓罷了。柯文哲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圖/取自網路)

作者/黃光芹

前中央社記者郭玫蘭案,發生在2014年2月間,想必養線養了7年的資淺記者馬郁雯,顯然没有聽過這起冤案。

郭玫蘭是前中央社主跑兩岸的記者,離開中央社之後,曾經在某電視台做了一段時間的業務,後又回到中央社,擔任特約撰稿記者。

2014年2月10日,是她生命中最黑暗的一天。清晨7點,檢調兵分2路到她家搜索;中午12點15分,她前往調查局接受約談。沒想到21分鐘過後,案子才剛開始偵辦,即有多家媒體陸續開始報導。

事後監委高涌誠調查此案,約詢時任調查局黃姓副局長,他指稱:「當時承辦人還在忙,北檢就打電話到調查局,說已進行新聞運用,讓我們感到相當詫異!」

當新聞見諸於報端,凡認識郭玫蘭的記者均呼不可能:「她是個傻大姐,少根筋,是不是找錯對象,搞了烏龍啊?!」

只可惜放話對象,把郭形容成長袖善舞、藝高人膽大、無孔不入的「女間諜」,媒體照本宣科,文中還出現數萬元到百萬元不等、所謂的犯罪所得。其他劇情則千篇一律,指調查局監控長達6年,經國安局監聽發現,郭女有可能前往大陸,因此北檢於前一年11月指揮偵辦,於2月間發動搜索,並約談她到案。

郭玫蘭歷經北檢複訊,在2月11日凌晨裁定2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同年12月4日,因罪嫌不足,偵結不起訴。


馬郁雯記者,一定百分之兩百不知道「郭玫蘭案」!

(圖/取自網路)

這起從頭到尾的一場誤會,郭有沒有傳資料給對岸?有,但全是些已經報導的公開資訊。她有沒有負責遊說民進黨黨工、大學教授、法輪功成員赴中國大陸?沒有,這些人眾口一致說,郭只是來採訪,採訪完就走。其中一位亦曾擔任過記者的蔣姓黨工甚且說,只記得很久以前她來採訪過,由於時間間隔太久,他甚至連她叫什麼,都不記得了。法輪功成員就更不用說了,中共視他們為異議份子,一進去就會被逮捕,對方怎麼開得了口?至於那位向上級打報告的始作俑者,郭玫蘭在與該調查官喝咖啡時,還特別提醒:中共會用遊說的手段,誘騙他們前往大陸,要他千萬別上當了。

至於記者筆下所謂異常的金流,經查,郭户頭裡非但沒有數萬元累積而成的上百萬元的異常資金,相反地,她甚至因為工作不穩定,户頭裡的存款簡直再「正常」不過了。

郭玫蘭獲不起訴之後,發表聲明指出,司法來去一遭,令她名譽受損,身心受創,失業,生活潦倒。她提起的500萬元國賠請求,在2017年遭拒,隔年,她就因為腦瘤過世。

郭的哥哥代她發表公開信,控訴媒體成為傷害郭玫蘭最大的幫兇。直至離世前,她的心中都充滿著疑問和怨恨。「政治遊戲中,永遠都有被害者。受害者受害程度深淺,取決於遊戲規則的文明或野蠻!」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說:「今天柯文哲,明天任何人!」檢、警、調、廉長期違反偵查不公開,與媒體畸形共生,所製造出的程序不正義,早在柯文哲之前,即已存在於任何人之間。這一次不過因柯文哲搞得太過火,而在輿論撻伐下,暫時偃兵息鼓罷了。柯文哲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馬郁雯記者,一定百分之兩百不知道「郭玫蘭案」!

黃光芹,前《新新聞》周刋、《自由時報》資深記者;《時報周刋副總主筆。現為《新聞不芹菜》節目主持人、新聞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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