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綁大選」公聽會學者意見各異 多數認同是政治操作
國民黨立委提案「公投綁大選」,綠營反對。今天(18日)舉辦第2場《公投法》修法公聽會。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表示,公投幾乎是拿來政治操作,不是拿來形成公民意志,「公投綁大選在現狀下明顯弊大於利。」台北大學公共行政系教授陳志華也說,以後每年都會辦公投,不僅增加社會資源也要考量到是否會擾民。
「公投綁大選」公聽會已進入第2場,各方學者紛紛對其表達意見,林佳和表示,2018九合一大選的負面經驗,公投遭大選稀釋、題目過多、導致社會討論時間過短,公投要不要綁大選,確實是選擇題、不是是非題,公投制度重點在於充分審議、充分資訊,再加上公投有其「非黑即白」的特性,不能毫無節制,必須有適當的審議與憲法審查,但根據經驗,公投幾乎是拿來政治操作,不是拿來形成公民意志。
林佳和說明,綁大選在現狀下,明顯弊大於利,如候選人教導口訣、帶小抄、選務人員代投,也讓公投直接淪為選舉工具,還有一大問題是,台灣公投提案聚焦全國公投,跟世界各國完全相反,且公投議題審議論辯少、時間短,甚至從連署至投票的時間,還是全世界最短,造成公投議題層次單薄。
林佳和表示,若從公投制度出發,有充分時間審議,實證上不可能有太多題目一次投票,瑞士就是如此,他話鋒一轉表示,綁在一起也不是沒有折衷的可能,把審議、公告期間各拉長到6個月以上,讓制度上產生聚焦效果,是可以考慮的。
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蘇子喬也表示類似意見,他說,公投綁大選易成政黨或政治人物動員工具,公投議題也會因此淹沒在選戰煙硝中,模糊了公投議題焦點,但目前公投跟大選脫鉤,仍有其可行性及合宜性,也減少政治力算計因素。
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教授陳志華表示,現行規定每2年舉辦1次公投,可能8月舉辦公投後,同年11月或隔年1月又有選舉,必須考量是否擾民、增加人民負擔。
開南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仉桂美說,2018年公投綁地方選舉過程的選務亂象,純屬技術問題,而非制度面問題,她時任監委曾提出調查報告並糾正中選會,但2019年民進黨執政就修正《公投法》脫鉤,不思行政技術的突破,任意剝奪人民的基本權。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回應,選務機關支持現行公投與大選脫鉤辦理,不只是給選務機關合理的籌備時間,公投與大選分開,將人與事分開,有助於政黨政治運作,經由選民理性思辨可邁向下階段更穩定、民主鞏固的政治。
陳朝建說,技術歸技術,但要考慮法律規定、社會信任、客觀局勢,此外,很多人提到可實施電子投票或網路投票,但全球最希望台灣實施先進電子投票或網路投票的國家,應該會是境外敵對勢力,所以要同時考慮保障台灣民主。(責任編輯:鄭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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