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部林靜儀次長過去擔任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委員,本署提出相關說明
有關本部林靜儀次長過去擔任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下稱審議小組)委員是否與過去曾任立法委員身分重疊一事,說明如下:
一、 依據107年11月16日修訂發布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審議小組委員由本部就醫藥衛生、解剖病理、法學專家或社會公正人士聘兼之。而按往例,109年至110年期審議小組委員任期由109年1月1日開始。
二、 本部林靜儀次長因其婦產科醫師之專業,於109年1月1日至110年11月4日間經本部聘兼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下稱審議小組)委員,而109年審議小組第一次開會乃係109年2月20日審議小組第153次會議,林次長於109年1月31日起已非立法委員身分,後於110年11月4日因參加立法委員補選之故,爰主動辭去審議小組委員身分,故林次長擔任審議小組委員期間,並無以立法委員身分參加審議小組會議。
一、 依據107年11月16日修訂發布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審議小組委員由本部就醫藥衛生、解剖病理、法學專家或社會公正人士聘兼之。而按往例,109年至110年期審議小組委員任期由109年1月1日開始。
二、 本部林靜儀次長因其婦產科醫師之專業,於109年1月1日至110年11月4日間經本部聘兼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下稱審議小組)委員,而109年審議小組第一次開會乃係109年2月20日審議小組第153次會議,林次長於109年1月31日起已非立法委員身分,後於110年11月4日因參加立法委員補選之故,爰主動辭去審議小組委員身分,故林次長擔任審議小組委員期間,並無以立法委員身分參加審議小組會議。
- 記者:衛福部
- 更多政府消息新聞 »